(上接C5版)
每個(ge) 認購單位為(wei) 500股,認購數量應為(wei) 500股或其整數倍,但認購上限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7000股,具體(ti) 的網上發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為(wei) 2025年3月5日(T-2日)前20個(ge) 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市值可用於(yu) 2025年3月7日(T日)認購多隻新股。投資者相關(guan) 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ge) 交易日的,按20個(ge) 交易日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有關(guan) 規定。
10、獨立表達認購意向:網上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wei) 其申購新股。
11、發行回撥機製: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在線和線下認購後,將根據在線認購情況確定是否在2025年3月7日(T日)啟動回撥機製,並調整離線和在線發行的規模。回撥機製的具體(ti) 安排請參見本公告中的“六、本發行回撥機製”。
12、分配投資者支付和放棄股票處理:線下投資者應根據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創業(ye) 板上市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根據最終發行價(jia) 格和初步配售數量,2025年3月11日(T+2日)16:00前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隻新股,請務必按每隻新股單獨支付。如果同日獲得多隻新股,如果隻匯總金額,合並支付將導致入賬失敗,由此產(chan) 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後,應按照《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ye) 板上市網上彩票中獎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彩票中獎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yi) 務,確保其資金賬戶於(yu) 2025年3月11日(T+2日)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wei) 放棄認購,由此產(chan) 生的後果及相關(guan) 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guan) 規定。
保薦人(主承銷商)承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
13、暫停發行: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暫停發行新股,並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具體(ti) 暫停條款見“十、暫停發行”。
14、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jia) 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yu) 認購或者全額認購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視為(wei) 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ye) 協會(hui) 備案。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guan) 項目的違規數量合並計算。配售對象被列入限製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yu) 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guan) 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ye) 務。線下投資者被列入限製名單期間,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yu) 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guan) 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ye) 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ge) 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yu) 者最後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ge) 月(按180個(ge) 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yu) 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zhai) 券、可轉換公司債(zhai) 券在線認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zhai) 券和可交換公司債(zhai) 券的次數計算。
15、股票發行後計劃在創業(ye) 板上市,投資風險較高。創業(ye) 板公司具有研發投資大、經營風險高、業(ye) 績不穩定、退市風險高等特點,投資者麵臨(lin) 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創業(ye) 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和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ye) 板上市招股說明書(shu) (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shu) ”)中披露的風險因素,並做出投資決(jue) 定。
投資者應充分了解新股發行的相關(guan) 法律法規,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內(nei) 容,了解定價(jia) 原則和配售原則,確保不參與(yu) 線下查詢,確保認購數量和未來持股符合相關(guan) 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jia) ,發起人(主承銷商)將被視為(wei) 投資者的承諾:投資者參與(yu) 報價(jia) 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chan) 生的一切違法行為(wei) 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6、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承諾,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不存在影響本次發行的重大事項。
保薦人(主承銷商)應保留本次詢價(jia) 公告及本次發行的相關(guan) 問題的最終解釋權。
估值及投資風險提示
新股投資具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資風險,認真研究發行人招股說明書(shu) 中披露的風險,充分考慮以下風險因素,認真參與(yu) 新股發行的估值、報價(jia) 和投資:
1、根據中國上市公司協會(hui) 發布的《中國上市公司協會(hui) 上市公司行業(ye) 統計分類指南》(2023年),紙製餐具屬於(yu) “C22紙製品行業(ye) ”,塑料餐具屬於(yu) “C29橡膠和塑料製品行業(ye) ”。由於(yu) 公司的主要收入來自紙製餐具,公司屬於(yu) “C22紙製品行業(ye) ”。中國證券指數有限公司發布了行業(ye) 平均市盈率,請參考投資者的決(jue) 策。如果發行市盈率高於(yu) 行業(ye) 平均市盈率,則存在未來發行人估值水平回歸行業(ye) 平均市盈率、股價(jia) 下跌給新股投資者造成損失的風險。
2、投資者應充分了解新股發行的相關(guan) 法律法規,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內(nei) 容,了解定價(jia) 原則和配售原則,確保不參與(yu) 線下查詢,確保認購數量和未來持股符合相關(guan) 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jia) ,發起人(主承銷商)將被視為(wei) 投資者的承諾:投資者參與(yu) 報價(jia) 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chan) 生的一切違法行為(wei) 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重要提示
1、恒信生活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50.00萬(wan) 股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ye) 板上市委員會(hui) 批準,中國證監會(hui) 同意注冊(ce) (證監會(hui) 許可證)〔2024〕1909號)。根據《中國上市公司協會(hui) 上市公司行業(ye) 統計分類指南》(2023年),紙製餐具屬於(yu) “C22紙製品行業(ye) ”,而塑料餐具屬於(yu) “C29橡膠和塑料製品行業(ye) ”。由於(yu) 公司的主要收入來自紙製餐具,公司屬於(yu) “C22紙製品行業(ye) ”。本次發行的讚助商(主承銷商)為(wei) 華安證券。發行人股票簡稱“恒信生活”
2、擬公開發行股份250.00萬(wan) 股,占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25.00%,全部為(wei) 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dong) 不公開發行股份。公開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為(wei) 10.2萬(wan) 股。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僅(jin) 為(wei) 發起人(主承銷商)相關(guan) 子公司的後續投資(如有)。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wei) 127.50萬(wan) 股,占發行數量的5.00%。如果發行價(jia) 格超過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排除最高報價(jia) 後的線下投資者報價(jia) ,以及公開發行基金、社會(hui) 保障基金、養(yang) 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jia) 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相關(guan) 子公司將按照有關(guan) 規定參與(yu)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yu) 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將按照“六、本次發行回撥機製”中回撥機製規定的原則進行回撥。
回撥機製啟動前,線下初始發行量為(wei) 1695.75萬(wan) 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後發行量的70.00%;網上初始發行量為(wei) 726.75萬(wan) 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後發行量的30.00%。最終線下和線上發行的總數為(wei) 本次發行的總數,扣除最終戰略配售的數量。線下和線上最終發行的數量將根據回撥確定。
3、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如有);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線下初步詢價(jia) 直接確定發行價(jia) 格,不再進行線下累計招標。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台組織實施初步詢價(jia) 和線下發行;在線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係統進行。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在認購時不需要支付認購資金。
4、本次發行初步詢價(jia) 時間為(wei) 2025年3月3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nei) ,投資者必須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台填寫(xie) 並提交認購價(jia) 格和擬認購數量。
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台網站為(wei) :https://eipo.szse.cn,請通過上述網站參與(yu) 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和線下認購,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台報價(jia) 和查詢時間為(wei) 每個(ge) 交易日的初步查詢和線下認購:30-15:00.請參考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關(guan) 於(yu) 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台的相關(guan) 操作方法(www.szse.cn)發布的《線下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guan) 規定。
線下投資者應在初步詢價(jia) 開始日前一個(ge) 交易日(即2025年2月28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ye) 協會(hui) 完成配售對象注冊(ce) 。
華安證券根據《管理辦法》、《業(ye) 務實施細則》、《線下發行實施細則》、《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相關(guan) 製度的要求,製定了線下投資者標準。具體(ti) 標準和安排見本公告“3。參與(yu) 線下查詢的投資者標準和條件”。
隻有符合華安證券和發行人確定的線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資者才能參與(yu) 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不符合相關(guan) 標準並參與(yu) 本次初步查詢的,應當承擔本次行為(wei) 造成的一切後果。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台設定報價(jia) 無效,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相關(guan) 信息。
請注意,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調查和配售前檢查線下投資者是否禁止,線下投資者應按發起人(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合作(包括但不限於(yu) 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材料,安排實際控製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guan) 自然人的主要社會(hui) 關(guan) 係名單,配合其他相關(guan) 關(guan) 係調查等)。如果線下投資者拒絕配合驗證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禁止,或驗證後不符合配售資格,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參與(yu) 初步調查或配售。
5、發行人將在管理層推廣線下路演和線上路演。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於(yu) 2025年3月6日舉(ju) 行(T-1日)網上路演推廣,請參考2025年3月5日網上路演的具體(ti) 信息(T-2日)發布的《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ye) 板上市網上路演公告》(以下簡稱《網上路演公告》)。
6、線下投資者申報價(jia) 格的最低單位為(wei) 0.01元;單個(ge) 配售對象參與(yu) 本次線下發行的最低申報數量為(wei) 100.00萬(wan) 股,申報數量超過100.00萬(wan) 股的部分必須是10.00萬(wan) 股的整數倍,且不得超過850.00萬(wan) 股。投資者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初步詢價(jia) ,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yan) 格遵守行業(ye) 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製和合規管理,認真合理確定申報價(jia) 格和擬認購數量,不得超過資產(chan) 規模。發起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符合行業(ye) 監管要求,超過相應總資產(chan) 規模認購的,有權認定配售對象認購無效。
7、2025年3月6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T-1日)《發行公告》披露線下投資者報價(jia) 、發行價(jia) 格、最終發行數量、關(guan) 聯方核查結果及有效報價(jia) 投資者名單。
8、線下和線上認購發行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認購情況,於(yu) 2025年3月7日(T日)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製,調整線上線下發行規模。回撥機製的具體(ti) 安排請參見本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製”。
9、每個(ge) 配售對象隻能在線或在線發行中選擇一種認購方式。參與(yu) 初步詢價(jia) 的,無論是否有效,均不得參與(yu) 在線認購。
10、本次發行的配售原則見本公告“七、線下配售原則及方式”。2025年3月11日(T+2日)當日16:在00之前,線下投資者應該遵循“網上投資”發布初步配售結果公告,為(wei) 其配售對象全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11、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綜合考慮發行、市場溝通等,本次發行不采用超額配售選擇。
12、本公告僅(jin) 說明本次發行中的相關(guan) 發行安排和初步詢價(jia) 。如果投資者想了解本次發行的詳細信息,請仔細閱讀2025年2月27日(T-6日,在深交所網站上登載(https://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網(https://www.cninfo.com.cn)招股說明書(shu) 。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1)發行方式
1、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50.00萬(wan) 股普通股(a股)的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ye) 板上市委員會(hui) 審議通過,並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批準注冊(ce) (中國證監會(hui) 許可證)〔2024〕1909號)。發行人股票簡稱“恒信生活”,股票代碼為(wei) “301501”,適用於(yu) 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線下認購和網上認購。
2、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如有)給參與(yu) 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線下詢價(jia) 和配售合格投資者,以及在線定價(jia) 和發行持有深圳市場非限製性a股和非限製性存托憑證市值的公共投資者。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通過離線初步詢價(jia) 直接確定發行價(jia) 格。保薦人(主承銷商)組織戰略配售、初步詢價(jia) 和離線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離線發行電子平台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台進行初步詢價(jia) 和離線發行;在線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係統進行。
3、本次發行不安排對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資產(chan) 管理計劃和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置。如果發行價(jia) 格超過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以及公共基金、社會(hui) 保障基金、養(yang) 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jia) 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發起人相關(guan) 子公司將按照有關(guan) 規定參與(yu)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4、本公告所稱“線下投資者”,是指參與(yu) 線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包括中國證券業(ye) 協會(hui) 注冊(ce) 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險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等專(zhuan) 業(ye) 機構投資者。線下投資者的具體(ti) 標準見本公告“三、(一)參與(yu) 線下查詢的投資者標準和條件”。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yu) 線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chan) 品。
5、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將見證整個(ge) 發行和承銷過程,並出具專(zhuan) 項法律意見。
(二)新股公開發行數量及舊股轉讓安排
本次發行向公眾(zhong) 公開發行新股(以下簡稱“發行新股”)250.00萬(wan) 股。本次發行不轉讓舊股。
(3)線下、線上發行數量及戰略配售
1、擬公開發行股份250.00萬(wan) 股,占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25.00%,全部為(wei) 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dong) 不公開發行股份。公開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為(wei) 10.2萬(wan) 股。
2、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僅(jin) 為(wei) 發起人(主承銷商)相關(guan) 子公司的後續投資(如有)。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wei) 127.50萬(wan) 股,占發行數量的5.00%。如果發行價(jia) 格超過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排除最高報價(jia) 後的線下投資者報價(jia) ,以及公開發行基金、社會(hui) 保障基金、養(yang) 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jia) 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相關(guan) 子公司將按照有關(guan) 規定參與(yu)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yu) 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將按照“六、本次發行回撥機製”中回撥機製規定的原則進行回撥。
回撥機製啟動前,線下初始發行量為(wei) 1695.75萬(wan) 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後發行量的70.00%;網上初始發行量為(wei) 726.75萬(wan) 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後發行量的30.00%。最終線下和線上發行的總數為(wei) 本次發行的總數,扣除最終戰略配售的數量。線下和線上最終發行的數量將根據回撥確定。2025年3月11日,線下和線上發行的最終數量和戰略配售將確定(T+2日)發布的《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明確。
(4)定價(jia) 方法
本次發行直接確定發行價(jia) 格,通過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進行初步詢價(jia) ,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jia) 。
在定價(jia) 過程中,發行人和讚助商(主承銷商)將綜合考慮初步詢價(jia) 數據、公司盈利能力、未來增長和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排除最高報價(jia) 部分。詳見本公告“4、確定發行價(jia) 格和有效報價(jia) 投資者”。
(五)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製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ge) 月獲得配股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也就是說,在每個(ge) 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無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wei) 6個(ge) 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下轉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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